保险损失补偿原则,你知道吗?

来源:互联网 发表时间:2025/3/12 10:14:00

损失补偿原则是指当被保险人发生损失时,通过保险人的补偿使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恢复到原来水平,被保险人不能因损失而得到额外收益的原则。

补偿的原则是经有关法律确定的,它通常包括两层含义:

一是保险合同订立以后,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而产生损失,被保险人有权按合同的约定,获得全面、充分的补偿;

二是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赔偿恰好使保险标的恢复到未出险前的状况,即保险补偿以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为限,被保险人不能因保险赔偿而获得额外的经济利益。补偿原则除以受损失为限外,往往还受到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一些限制,如以保险金额为限、按比例投保因而按比例赔偿的限制。另外还受赔偿方法的限制,如某些保险中规定了免赔额,或赔偿限额等。

补偿原则只适用财产保险及人身保险合同中带有费用补偿型的保险,如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附加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和“附加康悦人生费用补偿医疗保险”等,而对定额给付型的人身保险是不适用的。

富德生命人寿告知您遵循补偿原则的目的在于:真正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职能;避免将保险演变成赌博行为;防止诱发道德风险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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